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331”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和苏州市教育局、太仓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集中开展全市教育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暨“331”百日专项行动相关要求作如下动员: (一)开展“331”百日专项行动 “331”百日专项行动的聚焦点是公共安全隐患中的火灾隐患整治。第一个“3”,指的是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三合一”、出租房(群租房)和电动自行车这三类突出隐患;第二个“3”,指的是专项行动要对照执行的任务清单、履职清单和追责清单这三张清单;“1”,指的是专项行动为期100天。 ?1.要严格对照《“三合一”场所整治“八个一律”》《出租房(群租房)整治“七个严禁”》的要求,认真排查本单位有无“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严禁教职员工在教学楼内或夹心泡沫板房内住宿,严禁师生在夹心泡沫板房内上课、办公,违章搭建的夹心泡沫板房应该立即拆除或断电封存;严禁校内施工工地、出租用房、校企合作用房等房屋中存在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三合一”现象;学生宿舍应单独设置,有人员住宿时必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严禁楼梯通道设门上锁、严禁窗户安装影响安全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栅栏等设施。 2.要规范电动车使用、停放和充电管理。要严格对照《电动自行车整治“六个决不允许”》的要求,教育引导师生不违规使用私自改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的要求并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电动车应当在专门的车棚或车库集中停放、充电;停车棚不应与教学楼紧靠,严禁停放在室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教学楼内;电动车充电应使用固定插座,有防止被雨淋、过载保护、短路和漏电保护的措施,并尽可能安装智能安全充电插座。 (二)规范用电行为 电气线路不得私拉乱接;严禁超负荷用电;配电箱不得安装在可燃木结构上、应有盖板保护;插座周围不得放置易燃可燃物品;教室内空调、饮水机等固定插座应采用防拆卸私接措施;供未成年人使用的宿舍如确需设置插座,必须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且在人离开时不得将电脑、移动电源等设备插在电源插座上。 (三)规范用火行为 严格执行《苏州市教育局中小学校、幼儿园禁烟管理规定》、《学校宿舍消防安全工作的十件事》。教室等场所不点蚊香,如必须使用应确保周围及上方无可燃物并有防风吹倒等安全可靠的措施。对电焊气割等需要动用明火的,严格落实事前动火审批制度,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严禁无证动火。 (四)强化宣传教育 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全体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并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着力强化对学生的消防宣传教育,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应急演练,使师生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提升逃生自救能力。要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安全教育平台发送安全预警和提醒信息、短信、微信、QQ群等方式,引导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提醒,认真承担起监护人的安全监管、安全教育的职责。同时,通过“小手牵大手”的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家长积极配合、支持开展全市“331”专项行动。 (五)落实整改措施 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逐一建立台账,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逐一制定任务清单、履职清单、追责清单这“三张清单”以及时间计划进度表,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行跟踪督办,并向所在的乡镇、街道进行反映,积极协调、配合与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尽快完成整改。完成整改的经相关部门检查评估确认后方可进行隐患销号。 (六)开展检查督查 一是防火检查。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园防火检查,并在开学、放假和重要节庆等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及时予以整改。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 二是防火巡查。各单位要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夜间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食堂、体育场馆、宿舍等人员集中活动场所在使用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并做好记录。 三是工作督查。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同学们,老师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督查检查,有效防范风险,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det365亚洲版 2018年5月21日 |